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高度评价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成就。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进入收官阶段,“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但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预防返贫和新的贫困的发生以及破解相对贫困,是“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党和政府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长期工作。消费扶贫作为新时期扶贫模式的探索,是助力贫困地区稳定脱贫的一项长效机制。新形势下,研究如何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消费扶贫在助力脱贫攻坚长效机制中的重要意义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提出:“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组织消费扶贫,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将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工作作为助力贫困地区稳定脱贫的一项长效机制进行强调。

        1. 消费扶贫,是一种社会全员参与的可持续帮扶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扶贫的最大特点就是引导、推动、激发社会全员参与扶贫,举全社会之力来助力脱贫,动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人和家庭扩大对来自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力度,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消费扶贫采用商业化手段连接消费者、贫困户、第三方平台(合作社或企业等),既能满足消费升级对绿色生态农产品的需求,也能为贫困户提供稳定的增收渠道,推动扶贫方与贫困户双方受益。相比直接捐钱给物的输血式帮扶,消费扶贫是一种社会全员参与的可持续的造血式扶贫模式。

        2. 消费扶贫,有助于激发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没有内在动力,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扶贫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帮助贫困人口培养造血能力,能够有持续稳定增长的收入,促进稳定脱贫。

        我国很多贫困人口处于农村偏远山区,却有着丰富的特色资源,是绿色农产品和特色服务的生产加工基地,因缺少中间纽带,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受限。消费扶贫最大优势就是,在贫困户和消费群体之间建立起一个便捷的交易渠道,拓宽了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解决了贫困户会种不会销的后顾之忧,让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贫困户由“受施者”向“参与者”转变,通过销售自己的农产品获得收入,实实在在感受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从而激发了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筑牢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机制。

        3. 消费扶贫,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消费扶贫不断深化,越来越多消费者倾向于选择贫困地区农产品,巨大的市场需求将会有力推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质量提升。消费扶贫主要以销促产,能满足订单农业、农副产品认种认养、租赁微田园生产等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这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践,能更好地推动农业生产模式的调整和变化,倒逼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消费扶贫作为一个全产业链行为,将贫困地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凝聚起来,每个环节都不能缺位,有利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农村产业振兴。消费扶贫不断深入,也将带动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迅猛发展。

        二、目前开展消费扶贫在构建脱贫长效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消费扶贫活动在全国广泛深入开展,制约消费扶贫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逐渐显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全国各地已经开展行动,但消费扶贫在助力脱贫长效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生产环节,消费扶贫产品竞争力有待加强,存在部分农产品质量不佳的情况;某些市场竞争力不强的农产品通过消费扶贫政策找到销路被推销出去,这样的举措可能会造成贫困户对消费扶贫政策的过度依赖。在消费环节,部分帮扶单位存在强制消费的现象,存在打着爱心消费旗号推销扶贫产品现象,虽能短期完成扶贫工作任务,但无法让消费扶贫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市场行为。在流通环节,存在需要加快补齐的短板,如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等。

        三、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脱贫长效机制的建议

        1. 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能否消除对消费扶贫的政策依赖、形成持续的消费效应,最终的决定因素在于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才能托住消费扶贫的底盘。一是鼓励贫困地区制定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引导贫困地区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守住绿色底线,保持农特产品地道本色;二是支持贫困地区深挖特色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水平;三是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推介农产品品牌,强化品牌塑造能力;四是深入挖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民俗文化、地域特色、农耕文化等资源禀赋,鼓励贫困地区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配套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通过以上方式从数量、质量和美誉度等方面切实保障贫困地区产品供给的可持续性,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让消费者获得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消费扶贫才能更长久。

        2. 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主动参与到消费扶贫工作中来。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发出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只靠政府、帮扶单位、扶贫干部来完成脱贫攻坚这一重大任务是不够的。同时,使消费扶贫成为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扶贫才能可持续发展,把消费潜力变成脱贫推动力。一是各地政府强化顶层设计,整合各部门、各单位资源,共同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难点;二是继续挖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消费潜力,鼓励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贫困地区提供的农产品;三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与贫困地区长期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消费扶贫模式;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扶贫产品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发挥主动性,构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格局。

        3. 进一步打通贫困地区产品流通和销售瓶颈。消费扶贫是连接贫困户和消费者的一座桥梁,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措施打通制约贫困地区产品流通和销售的瓶颈,这座桥梁才能更稳固。一是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的短板,升级农产品流通的“硬件”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效率;三是鼓励大中城市与贫困地区联合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指导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四是积极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推进“互联网+农业”,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打通农产品销售“最后一公里”。

        消费扶贫是一条由生产、流通到销售、消费组成的长链条,各方必须精诚合作,充分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打通各个环节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构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消费扶贫才能走得更稳、行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