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北京市疫情防控,进一步增强“北京普惠健康保”的惠民属性,经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普惠健康保项目组共同研究决定,将向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人赠送新冠病毒保障责任。赠送对象为所有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被保险人,无需参保人再额外支付保费,对确诊新冠病毒重型或危重型的参保人一次性给付保险金2万元整。新冠病毒赠险保障期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保障方案,在保障期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法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确诊为新冠病毒传染病重型或危重型的(确诊标准将依据国家卫健委指南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保险人一次性给付保险金2万元整,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根据扩展后的保险责任,新冠病毒传染病重型和危重型确诊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法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为准。同时,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相关界定标准。

        关于新冠病毒传染病重型,成人需符合下列任何一条:(1)出现气促,RR≥30次/分;(2)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760/大气压(mmHg)]。(4)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

        儿童需符合下列任何一条:(1)持续高热超过3天;(2)出现气促(<2月龄,RR≥60次/分;2-12月龄,RR≥50次/分;1-5岁,RR≥40次/分;>5岁,RR≥30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3)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4)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5)出现嗜睡、惊厥;(6)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关于新冠病毒传染病危重型,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2)出现休克;(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积极适配北京市医保现状、医疗水平以及人民保障需求,坚持普惠和补充医保的定位,减轻市民朋友高额医疗支出,参保不限职业、不限年龄、不限病史,带病可保可赔,普惠利民。

        市民可以关注官方指定投保平台“北京普惠健康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也可在支付宝搜索“北京普惠健康保”了解详情,亦可通过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中国平安、北京人寿6家保险公司的专业工作人员咨询。参保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障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