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22年相关社保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其中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上调。本次调整预计惠及318万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当月和补发的养老金7月15日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的养老金也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今年的调整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继续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的调整办法,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部分,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挂钩调整包括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按照退休人员2021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6250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6250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0元。同时,为了兼顾公平,对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6250元以上的退休人群,如果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仍低于6300元的,还将补足到6300元。
今年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此次调整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同时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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