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本次改革明确,新闻、出版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其中,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记者、编辑和数字编辑三个专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出版专业。

        本次改革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职称评价首位,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注重评价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按照不同专业、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着重考察策划、采编、制作的实践能力;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全面考察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学术水平、影响力和应用效果,突出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

        改革后,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本次改革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北京地区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融合出版、版权运营等新兴出版业态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出版系列职称,进一步扩大了职称评审的覆盖面。本市还建立了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在新闻、出版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属于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本次改革坚持“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并强化用人单位作用。在职称评审服务方面,本市将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强化大数据应用,突出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优化职称评价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申报、推荐、审核、缴费、查询、取证等便利化服务,探索简化申报人资料打印、公示及申报材料线下签章上传等手续,试行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推荐。

        为维护北京市职称评审的公信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建立联动机制,对在职称评价中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坚决抵制和打击在职称评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