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要求,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北京市文物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近期,《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发布。

        《规划》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遵循,坚决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近年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物领域深化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文物领域治理效能,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文物保护传承利用之路。

        《规划》提出,高水平完成首都博物馆东馆建设,满足城市副中心功能需要;支持故宫博物院北院、国家自然博物馆等国家级博物馆建设,完善北部和南中轴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统筹用好现有场馆资源,积极推进各区博物馆设施和文物保护展示综合体建设。

        制定实施《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推动非国有博物馆高质量、差异化发展。鼓励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依托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设立博物馆;丰富自然科学、现当代艺术等博物馆品类,倡导社区、生态、科技等新型博物馆建设;将乡情村史馆等具有博物馆功能但尚不符合博物馆备案要求的类博物馆纳入行业指导范畴;支持博物馆集群,重点支持朝阳、东城、西城等区和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博物馆集聚区。

        《规划》透露,“十四五”末期,北京将实现每10万人拥有1.2家博物馆,博物馆数量超过260家。预期年平均参观人数6000万,年办陈列展览数量600项,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知名品牌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