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有利于用人单位降本增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以京东集团为例,试行电子劳动合同后,相比签订纸质劳动合同,可以节省材料采购、打印耗材、装订、邮寄、日常档案管理等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仅北京地区一年就可降低成本60%,效率提升65%以上。同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也有利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实现劳动用工管理新模式。
《意见》主要解决电子劳动合同怎么签、怎么用、怎么管的问题。《意见》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输、储存等应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并通过电子劳动合同签署信息系统来管理。用人单位可以使用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提供的签署系统或采用自建自用签署系统模式。
本市将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内共享与应用。《意见》还对不同场景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明确了认定标准。在电子劳动合同的管理上,采取政府定标准,明确相关条件和资质,加强事后监管。实行电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纳入劳动合同统计报表调查范围,通过调研、培训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寓管理于服务。通过组建诚信联盟等方式,督促和引导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切实履行诚信义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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