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首付、降利率、提额度等政策组合发力稳定市场。《通知》自2024年6月27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的市民,其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贷款利率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对于购买二套住房,《通知》明确以五环路为界限区分首付比例。位于五环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贷款利率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位于五环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
《通知》明确,对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个人住房贷款中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本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将搭建对接平台,鼓励更多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参与,共同为“以旧换新”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对居民家庭出售旧房购买新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动旧房交易,旧房成功出售后,相关订金转为购买新房的首付款;如在一定时期内未能成功出售的,开发企业则无条件退还订金。
《通知》明确,对于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可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万元、30万元。对于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A(BJ)级、AA(BJ)级、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可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于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此外,对最高额度进行了限定,同时满足上述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上浮金额可累加,最多可上浮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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