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区住建委发布《2023年大兴区面向部分“轮候时间较长”备案家庭组织公租房选房的公告》。本次选房共1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共计1187套。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大兴区实际情况,对部分轮候时间较长的已备案公租房轮候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开展配租试点工作。
据悉,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大套型714套,中套型373套,小套型100套。配租对象为2018年12月2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尚未配租公租房且未参加《2023年大兴区面向具有公租房优先资格轮候家庭组织公租房配租的公告(试点)》的大兴区已备案公租房轮候家庭。分配方式则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此外,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选房家庭到场时可选房源不少于两处,且户型与通知选房家庭备案资格相匹配,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放弃签约均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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