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场站提供的对外共享车位 ■通讯员 王超/摄
北京将有越来越多的公交场站向周边居民“敞开大门”,提供错时共享车位。记者近日从北京公交集团获悉,首批21处场站已经开放错时共享停车服务,可提供366个车位,居民车辆“夜停晨走”,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开放场站大部分位于城六区
10月17日,北京公交集团公布了首批21处提供错时共享车位的站场名单,包括西城电车保修厂、丰台马家堡公交场站、草桥欣园公交场站、马官营公交场站、朝阳芍药居公交场站、八里庄公交场站等。首批21处场站中,16处处于城六区,5处位于通州、怀柔、房山等区。
此前,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按照北京市要求,北京公交集团履行国企责任,织补民生服务需求,进一步挖掘公交场站等空间资源,加快推进开放公交场站资源用于社会化错时共享停车服务。”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中心业务主管冯旭介绍,北京公交集团前期已在海淀、丰台开放了3处场站提供错时共享停车服务,可提供小客车停车位120个。
“前期调研中,北四环东路小营公交场站、海淀永泰庄西场站等公交场站周边,街道反映居民停车需求强烈,因此也都纳入了首批开放的场站之中。”冯旭介绍。
居民车辆“夜停晨走”不碍事
记者了解到,公交场站提供的错时共享车位,原则上采取“夜停晨走”的管理方式,停车时间暂定为19时至次日8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以保障公交车辆安全运营为前提,通过对公交场站的停车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公交场站内无法停放大型公交车辆的边角区域,白天用于职工车辆停放,晚上停放周边居民的私家车,以此实现错时停车、共享共用,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冯旭告诉记者。
记者从北京公交集团获悉,公交场站错时共享车位,定价原则上依据属地政府的指导意见,每个场站不完全一致。
超时违规停放3次禁止进入
记者了解到,居民申请共享车位时,会由停车位供给方、停车需求方(私家车主)、停车管理方、见证方(属地街道社区)共同签订错时共享停车协议。该协议中明确提出,如果停车人超时违规3次后,场站可禁止其进入,对不按规定超时停放的车辆停车费按停车场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
该协议还指出,停车人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停车场管理规定,自觉服从门卫和安保人员管理,按交通标识行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人凭证出入,证件做到专人专车专用,不得涂改或转借,否则视为无效。
记者注意到,在公布首批21处场站名单的同时,还公布了车位供给数量以及联系人电话。“如果短时间内申请人多、车位少,由属地街道确定分配,并由街道对居民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北京公交集团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公交集团在全市拥有700余处公交场站。下一步,在不影响公交车正常运营、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北京公交集团将大范围推动场站提供错时共享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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