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州区住保中心发布《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进行专项配租的公告》。据悉,本次专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房源共11个项目,分别为台湖光机电公租房项目、璟秀欣苑、盛达嘉园、燕保·梨园家园、方恒东景、缇香雅园、燕保·马驹桥家园、运潮馨苑、新地国际、通瑞嘉苑、珠江东都国际,房源共计106套,其中,小套型42套、中套型39套、大套型25套。选房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配租对象为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同时,通州区住保中心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已对通州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
需要注意的是,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的家庭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仍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此外,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3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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