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优化完善了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进一步提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项维修资金快速使用。
据悉,《通知》明确了先施工抢险、再公示、再拨付资金的程序。当住宅小区内发生房屋漏雨情况,并且已经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人维修范围时,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将情况向属地居(村)民委员会报告。由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及相关业主等共同到现场对漏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明确维修改造方式和范围,并召开现场会议确认。各区及时进行审核或备案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或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施工单位银行账户中,完成整个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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