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面向全市卫生专技人才,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制度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机制、结果运用、管理服务等,实施“大卫生、大健康”职称改革,对不同岗位的卫生人才制定分类分层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掣肘,引导医生回归临床;建立适用不同场景的分类评价体系,在职称评审中注重医风医德考核。改革后,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首次申报。

        为实现全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归口管理,本市将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4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对应卫生技术系列,研究类(卫生科研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对应自然科学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实现评价对象范围全覆盖。

        本次改革遵循卫生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破除“唯学历”掣肘和“唯论文”一刀切倾向,将临床工作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分类分层开展职称评价。制定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中医药、预防医学、基层卫生以及卫生科研、卫生管理研究等9类高级职称基本评价标准,真正实现干什么评什么。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包括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专利、专著、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报告、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等。

        为更好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改革建立了适用不同场景的分类评价体系。对于两类作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本次改革持续优化评审工作流程,强化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评审、电子证书制作、查询验证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