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市国资委召开2023年全系统工作会。会议全面总结了2022年全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曾劲作全系统工作报告。

        2022年,市国资委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系统迎难而上,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发展,积极发挥全市经济运行稳定器作用,上缴税费、国有资本收益分别同比增长5.1%、1.47%,承担了全市约40%的重点工程,金融企业存贷款余额增速超额完成全市10%目标,在京各级国有单位为小微企业减免房租超120亿元。致力“首都大局”,市管企业在服务冬奥盛会、疫情防控、改善民生、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坚持创新驱动,全年国资预算支持15.8亿元,工业企业研发强度达到3.6%,在半导体、氢能源、负碳、生物培育肉等方面实现了创新突破。紧紧锚定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完成全市公司制改革任务,1.5万名经理层成员全部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家企业首发上市,4家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推动工美集团、时尚控股等企业重组,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圆满收官。以“管资本”为主,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更加完善,在北京历史上首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平台业务应用上线试运行。做好北燃蓝天、宝沃汽车等重大案件纠纷化解和风险处置工作。坚持“固根铸魂”,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全力做好迎接、服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若干措施,扎实做好市委巡视以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2023年,全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全会和全市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积极融入五子联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不断提升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全系统要立足稳中求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国有经济质量效益“双提升”;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力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取得新突破,全力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级;要立足创新驱动做实成势,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增强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打造科技创新生态圈,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立足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改革要更加突出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更加突出现代治理,更加突出企业内生活力,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要立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国资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专业化监管水平;要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打造与新时代首都国企发展相适应的国资国企队伍,持之以恒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国资委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国家战略大局和首都工作全局,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彰显国资国企使命担当。要切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充分发挥好国资国企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顶梁柱的作用,汇聚起经济发展的强劲信心,把疫情耽误的时间夺回来,把疫情耽误的进度赶上来,把疫情耽搁的发展抢回来,以昂扬饱满的精气神全力推进各项任务,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2023年市国资委系统要提振信心,鼓足干劲,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全市消费投资发挥重要作用,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持续推动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向打造世界一流企业而不断努力。要乘势而上,接续发力,率先谋划推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在增强核心功能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市场化水平,不断增强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高水平地统筹经济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着力增强国资监管效能,继续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一刻不停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北汽集团、北控集团、通州区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市国资委班子成员,原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主任,机关局级干部;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外部董事代表;中央在京双管单位党委副书记;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管负责人和区级国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国资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驻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