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施行至9月底,本市共有2383户企业通过确认制办理了登记业务,自贸区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改革成效初显。
今年9月1日起,本市自贸区内的内资公司制企业法人(上市公司除外)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可自主选择适用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与普通登记模式相比,登记确认制具有申请材料更精简、申请方式更便捷、自主公示更充分的优势。
在申请材料方面,选择确认制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可通过提交承诺书的形式,省去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文件等过程性、自治性材料,进一步精简了登记申请材料,为申请人省时间、减压力,便利市场主体投资创业。
在申请方式方面,确认制突出“不见面”服务模式。申请人可登录“e窗通”平台,在线填报、一键承诺、全面提交,完成确认制登记申请,无需线下反复跑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动一动手指即可完成登记确认全流程。登记机关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公布了登记材料清单、确认制承诺书等格式文本和章程等参考版式,供申请人下载、参考。
在公示方面,确认制强调充分发挥信用公示的作用,不再审查章程内容,而是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等平台自主公示章程、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特色经营活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等事项,便利交易相对人、社会公众查询了解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引导市场主体诚信交易、规范经营,提高市场主体信息透明度,保障交易安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