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市规自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针对既有建筑消防验收中的消防技术标准体系、消防审验管理、消防与工程质量监管一体化融合、监督管理体系四个方面提出13条举措,其中创新提出对地上装修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改造工程,探索试行分级分类消防验收。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如何改、如何验有了“说明书”。

        “改难为易”破解验收难题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本市消防审验事项中,装修、改造类工程占比超过80%。“由于缺少专门适用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改造中常常使改造工程实施方和政府审批部门陷入‘两难’境地。”

        《方案》提出,要健全设计标准体系,持续提升城市安全。动态优化《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并针对平房(院落)、传统商场、老旧楼宇、工业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等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分类形成消防案例指引。另外探索建立“处方式”规范和“性能化”设计相结合的审查模式,根据改造工程具体特点精准施策,分类实施消防设计审查。

        《方案》提出,要优化使用功能变更正负面清单,建立更加快捷简便的消防审验机制,打通阻碍既有建筑申报消防审验手续堵点。

        实行消防审验告知承诺管理

        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最大限度便民提效,《方案》提出,对小微改造工程实行消防审验告知承诺管理。按照规定,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外,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及依法无需领取施工许可的装修改造工程,原则上不再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实现消防审验事项从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检查。

        《方案》提出,地上装修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改造项目,只要商场内不设置公共娱乐、儿童、老年人活动等火灾风险较大的场所,且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建设单位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材料即可。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最近改造完成实现营业的翠微商场是按照本方案开展的先行试点项目。《方案》发布后,该经验将为商场改造提供明确途径。

        《方案》还提出,对属于同一个规划许可范围、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的改造项目,在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控制室等公共消防设施完成设计内容、实现消防功能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分阶段申请消防验收。

        《方案》也提出,要落实“照图验收”制度,以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为依据,开展改造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工作,不再重复校验设计文件;对特殊建设工程、重点工程或有代表性的改造工程,探索建立消防查验专家论证机制,对性能化设计的落实情况及技术合理性进行论证,验证设计阶段专家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实,实现消防设计、验收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