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5起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自2020年12月24日发布实施以来,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经营主体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截至12月5日,全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办结案件75起,罚款118万元。
案例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犟牛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案。
6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犟牛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北京犟牛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城第一分公司在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中涉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材质为“聚乙烯(PE)”,该材质制造的塑料袋属于不可降解塑料袋。9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犟牛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大成亚天商贸中心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案。
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大成亚天商贸中心涉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PE-HD)”,该材质制造的塑料袋属于不可降解塑料袋。6月8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大成亚天商贸中心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食客斋小吃店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案。
8月16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食客斋小吃店涉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塑料吸管属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9月17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食客斋小吃店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金汉家乐饺子馆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案。
9月8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金汉家乐饺子馆在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中涉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PE-HD)”,该材质制造的塑料袋属于不可降解塑料袋。10月21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金汉家乐饺子馆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皖江世纪快餐有限公司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案。
9月18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皖江世纪快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塑料吸管属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10月20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皖江世纪快餐有限公司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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