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血脉不通,则百病缠身。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中小银行作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责任主体,是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截至2019年末,我国地方中小银行已达到4005家,资产规模近80万亿元,约占银行业资产总规模的25%。总体来看,地方中小银行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内外部各种原因,也有部分机构在资产质量、盈利状况、风险抵御机制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从而衍生了与之相关的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如何发挥纪检监察协调引导功能,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是本文试图思考的问题。

        一、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必要性

        1、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是实现银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小银行分支机构较为分散,基层网点众多。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协调引导推动功能,凝聚各监督主体合力,将政治建设与内控管理紧密结合,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释放监督效能,将全面从严治党理念做法延伸到基层末梢,推动被监督者有感知、有压力,才能够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银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2、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是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释放派驻监督效能的题中之义。监督一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基础和重点,更是首要职责、第一职责。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行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特别是,向各大国有银行等15家中管金融企业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金融领域监督薄弱环节精准施策。

        3、近些年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事件频发,是监督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银行业本身具有专业性强、资源集中度高、审批权限大、后台操作隐蔽性强等特性,如果缺乏有力有效监管监督,极易滋生各种腐败细菌。因此,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将监督嵌入到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迫在眉睫、任重道远。

        二、北京银行深化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探索实践

        2020年是市管金融企业派驻改革元年,也是驻北京银行纪检监察组完整履职的首个年度。作为先行试点单位,在市纪委市监委的正确领导支持下,基本完成了派驻改革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机构设置、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既定目标。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逐步配齐配强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探索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围绕疫情防控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政治监督;又嵌入业务治理强化日常监督,着眼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意见整改、财务费用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领持续发力,明确监督的具体路径和工作抓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一)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向基层延伸

        1、直插一线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总行大楼、近百家家营业网点开展多轮实地督导检查,重点围绕设施清洁消毒、人员防护、网点秩序、物品配备、金融服务及消费者保护等相关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4类20个问题点位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及时整改见效。

        2、督促基层纪委履职尽责。聚焦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要求分行纪委结合总行及属地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使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重点围绕办公楼宇及网点检查、重点人员管控、金融服务保障落实、疫情期间“接诉即办”等多个监督重点,使疫情防控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建立疫情防控问题日报机制,多次召开监督工作推动会,排除营业场所潜在风险。

        3、提升银企服务对接效率。研究制定北京银行支持疫情防控及中小企业发展的“18条举措”和“16条举措”,督促相关部门、经营单位强化线上服务对接,小微企业可在线上进行贷款融资申请,无需现场办理。针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企业业务,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提升服务效率。

        (二)发挥基层纪检监督作用,推动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1、落实“两个责任”,履行监督职能。基层纪委积极推动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力监督、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及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措施。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纪检委员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聚焦职责定位,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

        2、强化内控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在监督层级上,基层纪委持续督促辖内党组织书记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不断压紧压实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在监督方式上,持续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领域监督有机结合。围绕重点业务、重点岗位、重大事项,参加或列席基层党委会及重要专题会议,提出工作建议。围绕上级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形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深化改革”的工作模式。

        3、聚焦目标导向,发挥探头作用。坚持客户导向,逐步完善了基层“接诉即办”监督工作体系,提升监督实效。坚持结果导向,协助并监督基层员工行为风险排查、财务费用专项检查、合规运营突击检查等,及时查补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围绕支行党风廉政工作、公车管理、费用报销、后勤管理等开展“四不两直”抽查检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典型违规违纪案件、屡查屡犯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检视反思。

        (三)配齐配强基层监督力量,破解金融领域监督难题

        1、优化纪检干部队伍。推动实现一级分行纪委书记及纪检干部专职化,在分行设置专职纪委书记,担任分行班子成员,通过参加党委会、行长会等对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等加强监督;分行纪委书记均为业务骨干,实现了“管监督执纪的懂业务”,破解银行领域专业性强的难题,为更好履职提供支撑。在分行层面新设立分行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专职纪检干部不少于2人,进一步做专做实基层纪委工作。

        2、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派驻纪检组对基层纪委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指导,会同组织部门制定对基层纪委工作及纪委书记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结合基层纪委书记述职及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坚持考用结合,督促基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规范化履职水平。 

        3、锤炼专业素质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下更大力气从严从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持续组织分行专职纪委书记培训班,不断提升全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各级纪检干部开展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课程光盘的再观看、再培训、再学习,切实提升全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三、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思考

        在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具体实践中,基层纪检干部虽然能够坚持深入基层,解决一线员工诉求,但目前还比较局限于解决单个问题本身,没能很好的做到举一反三,后续还需要进一步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真正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有效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针对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持续积极探索发挥基层纪委职能作用的路径,推动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基层业务开展相结合,为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的进一步延伸提供有力支撑,从而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促进全行深化改革长远发展。

        1、提升政治站位,更加突出主责主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金融领域全程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各项关于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部署要求。深化转变纪检部门角色定位,重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解放思想,从日常的直接参与中跳出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更加强化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等主业,强化违纪问题的源头发现与治理,提高基层纪检工作的垂直管理效能,增强基层纪律监督的敏锐性和针对性,确保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

        2、找准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监督专责。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作用,就要找准监督重点、监管对象,对于监督对象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形,使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加聚焦。严抓重点关键,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经营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行内各级机构费用管理、基建装修、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实现“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综合效果。聚焦“关键少数”,关注“关键少数”指标及业绩完成情况的同时,综合评价廉政工作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与干部提拔、晋级、奖惩挂钩,以评促纠,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广泛听取并收集基层员工对“关键少数”权力配置的意见、对制度执行的建议等,由被动式接收问题线索到主动走出去开展监督。

        3、用好“四种形态”,更加突出严管厚爱。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分类处置,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利用好案件通报与警示教育,以“红脸出汗”为原则组织学习讨论,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切实筑牢干部员工的纪律和法律防线。同时审慎分析研判问题,防止问责泛化,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的统一。将“三个区分开来”落到实处,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量纪执纪执法,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并着力查处失实检举控告甚至诬告陷害的行为。

        4、抓好队伍建设,更加突出上下联动。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党的纪律,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强政治建设。督促全行各级纪检干部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加强能力建设。将基层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督促基层纪检干部集中结合自学学习基础理论;同时有针对性地统一组织履职业务培训,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技巧。加强作风建设。督促基层纪检干部依法依规依纪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以过硬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