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积极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日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是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城乡就业参保政策的统一,也有利于统筹本市各项涉农政策、涉农资金,全面提高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据了解,《若干措施》提出了6个方面共计13条具体举措,首先是支持企业稳定扩大就业参保规模。二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在乡村产业就业参保。通过培育壮大一产企业、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组建新型集体林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参保。三是推动农村劳动力在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参保。鼓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岗位吸纳农村劳动力,在海淀、平谷、密云等全市13个涉农区统筹使用本区公共服务岗位的基础上,拿出环卫、公交、地铁等保障城市运转服务的城市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农村劳动力,鼓励引导生态涵养等农村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规范农村劳动力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参保。整合优化本市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精细化就业服务和政策帮扶,试点非全日制岗位托底安置,逐步解决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参保率低的问题。五是引导农村劳动力多途径就业参保。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在农村非全日制灵活就业的服务力度,调动他们参加职工社保的积极性。六是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业服务指导、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等措施,推动农村劳动力返乡、下乡创业并带动就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