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市委巡视办、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打造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监督内容全面覆盖、监督成果及时共享,逐步构建起具有首都现代国企特点的国资系统监督协同机制,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实现首都国资国企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出台背景

        机构改革后,国资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面临巨大挑战,需要改革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出资人监督,借助纪检监察、巡视、审计、职工民主、社会等外部监督力量,加强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020中央出台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明确提出“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监督效能”。

        基于以上考虑,市国资委党委提出了构建“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并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共分为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监督职责定位、明确监督重点内容、推动监督有机贯通、强化监督任务落实和完善工作保障六个部分;同步印发《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议事规则(试行)》。

        《实施意见》坚持改革的思维,把“六位一体”作为完善首都国资国企治理体系的创新探索,重点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监督。全面梳理各监督部门对企业的监督重点内容和手段方式,尽可能汇集最广泛的监督资源,进一步明晰各自对国企监督的职责定位,构建党内监督、业务监督、民主监督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监督工作格局。

        二是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加强对企业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等情况的全面监督,特别是针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京外境外投资、土地房屋等易发多发问题,以及国资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事前规范、事中管控、事后问责,形成监督闭环,确保不留死角。

        三是实现监督有机联动。打通各监督主体的联系渠道,成立“推进小组”,加强对监督对象、内容、频次和形式的统筹,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检查,定期通报监督信息,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络,推动协同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更加高效。

        四是实现监督上下贯通。通过“六位一体”监督机制建设,夯实企业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责任主体地位,加强企业自身内部监督,推动厂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合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和投资经营行为,强化重大风险管控;主动与各类监督主体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生产经营环节都接受有效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上下联动推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