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零市场、餐饮单位、小食杂店等生产经营的月饼产品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月16日公布的抽检结果显示,本次共监督抽检月饼产品228批次,其中合格22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抽检发现,1批次标称御厨坊(唐山)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4日生产,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新奥天虹分公司经营,规格型号为80克/袋的老北京豆沙月饼(京式提浆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检测值为7.6 毫克/克。
据了解,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产生哈喇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中规定,月饼中的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5 毫克/克。月饼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月饼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此外选购预包装月饼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购买包装袋破损、漏气或涨袋的产品。选购散装月饼时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有无霉点,月饼有无酸败味、哈喇味等异味。避免购买盛放容器不清洁、腐败变质的月饼。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