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燃气集团在保冬供的同时坚持开展冬供稽查行动 ■企业/供图
北京燃气集团1月5日收到新年第一起偷盗燃气案件判决书,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昌平区北方养生会馆偷盗天然气案正式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窦某某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新年伊始,该案的判决为北京燃气集团稽查打盗工作的开展振奋了人心、提升了士气。同时,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偷盗燃气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2020年8月5日,北京燃气集团第五分公司户内服务五所天通西苑非民用燃气服务中心职工在对辖区内燃气用户进行巡检时发现,昌平区天露园二区北方养生会馆存在偷盗燃气情况,盗气手段是私接旁通管道为会馆内燃气设备供气。五分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并报警,第一时间启动了“双报机制”。属地公安龙园派出所出警并受案,市公安局协助、协调、督办案件办理,五分公司配合龙园派出所公安干警在现场勘察取证。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处理,该养生会馆负责人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8月5日被羁押,同年9月10日被逮捕。经测算,气费损失为34178.43元,已于8月底缴纳。在北京燃气与公检法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下,仅用时4个月,就将此案办结。并于2020年12月18日正式宣判。
从2020年8月5日发现偷盗燃气行为至2020年12月18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宣判,前后历时4个月。办理过程中,北京燃气集团第五分公司多次配合公安机关及风险评估公司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并积极主动联系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依据公检法机关的要求及时补充案件材料、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有效推进案件司法进程。
该偷盗气案件是典型的通过破坏燃气设备实施盗窃燃气案件,犯罪分子通过私接燃气管道绕越燃气计量设备实施盗窃行为。从发现偷盗气直至最终判决,五分公司充分展示了三个“密”:一是日常排查细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私接燃气管道处较为隐秘,管辖区的户内运行工认真履职,通过积极落实日常巡检工作要求,在巡检过程中不留死角,成功发现问题。二是现场处置缜密。在发现案件线索后,及时上报并在现场做好保护证据、取证等相关工作,同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控告,因案件涉及破坏燃气设备,经与公安机关沟通,由公安机关先行查封案发现场,最大程度保留现场原始状态,为后期安全评估工作提供了基础。三是联系沟通紧密。五分公司与司法机关保持紧密沟通,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提交盗窃测算说明等相关材料,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安全评估,出具鉴定意见,有力地推进了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进程。
此案的成功办结创造了公服用户偷盗燃气案件最短时间结案纪录,彰显了北京燃气稽查打盗工作的水平和实力,以及打盗机制的日益成熟,为后续案件的查处和办理提供了典型借鉴。
自2018年北京燃气集团开展“打击偷盗燃气攻坚行动”以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发力、严惩不贷,在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通力支持下,共同推进打击偷盗气工作开展,打击偷盗气屡获战果,当前共累计17起案件得到宣判。
在供暖季期间,北京燃气集团积极投身于保冬供、促安全的工作中,同时坚持开展冬供稽查行动,坚持高压态势打盗常抓不懈,以切实的行动重拳打击偷盗气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捍卫国有资产和用户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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