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9月份,本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保持“2+26”城市最优;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累计浓度均同比下降19%以上;累计优良天数为197天,同比增加32天;累计空气重污染天数为10天。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0%,无劣V类水质断面,动态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今年1-9月份,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10家。提前完成1.7万余家固定源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全覆盖。实施成品油储运系统油气排放专项检查。京津冀三地探索实践联合监督机制,实施新车协同抽检抽查,同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处罚超标车辆7.34万辆次、处罚逾期未复检合格又上路违法行为400起。出台《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等文件,搭建完善全市施工扬尘视频综合监管平台,强化违法行为“闭环管理”,各区创新监管方式,1-9月,全市降尘量5.8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0.8%。
大力推进“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围绕密云水库等重点区域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减排增容。新建再生水管线52公里,进一步加大河湖环境、园林绿化等领域再生水利用。各区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农村公厕达标改造完工率92%,整治小微水体148条。强化流域系统保护。京津冀三地在潮白河、拒马河、北运河等流域开展联合执法、应急演练等工作,合作机制更加稳固。更新完善本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受污染耕地全部采取了安全利用措施。严守“前端筛查”入口,严管“后端利用”出口,确保受污染土地实现安全利用。针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完善细化医疗废物应急保障措施。生态环境、公安、水务、住建、城管等多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固定源3144起、处罚6630余万元,检查重型柴油车215万辆次,查处10.2万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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