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保障房中心了解到,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分期、分批对门头沟区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之日满24个月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资格开展复核工作。
从11月17日起,门头沟区、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对轮候家庭提交的材料审核后,将依据复核结果按照本市现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对其备案资格作出变更或终止意见。备案家庭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其公租房备案资格自动终止,并由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家庭发放公租房备案资格终止通知单。
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对因信息比对核查系统自动锁定以及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家庭,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以书面形式将核查结果、原因及复查权利等告知有关家庭,备案家庭有异议的,可按规定进行异议复查。
据保障房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二批公租房轮候家庭资格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其中,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而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家庭,将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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