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与朝阳区金融办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成为朝阳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方案中风险补偿资金的托管机构,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等工作。该资金主要用于当注册在朝阳区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并出现代偿时,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朝阳区为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为朝阳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更高额度的担保增信,朝阳区金融办与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国资中心等部门多次沟通,拟定了《朝阳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方案》,面向朝阳区符合条件的所有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项目提供风险分担。
该方案由区金融办作为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机构,制定风险补偿方案,审定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由朝阳区国资中心作为托管机构负责资金管理、机构准入、项目备案、受理风险补偿申报、审核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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