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眼“十四五”以及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当前,市国资委正加快研究制订国有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人才规划是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子规划之一。如何发挥人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是“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的核心与关键。围绕国有经济“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市国资委系统人才工作将更加聚焦改革创新,以更加灵活的体制机制、更加精准的人才服务、更加有效的人才投入和更加开放的市场化体系,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人才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使人才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一、要增强人才发展战略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契合与支撑
人才战略只有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高度匹配才能体现自身的战略价值。“十四五” 时期市管企业人才战略规划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国有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导,适应市场竞争需要,通过优化配置企业资源,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理念上,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资源放在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之首来定位,确保人才发展战略长期的稳定性;在内容上,要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出发点,强化人才对企业发展的促进和支撑,实现人才战略与企业发展的紧密契合;在目标上,要把人才的选拔、流动、引进、使用、培养与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相协调,从企业发展的中长远战略目标出发,为企业匹配适应发展规模和结构的人才队伍;在时间上,要考虑人才发展的周期性,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有计划的培养引进等途径聚集战略性人才;在路径上,要按照市场化的人才配置、社会化的人才开发、价值化的人才分配、业绩化的人才使用等原则实现企业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在环境上,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才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二、要将创新引领作为统筹各支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原则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中央经济工作会将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为首要任务,要求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国有企业责无旁贷。
一是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坚持智能制造、高端制造方向,大力引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汽车、医药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量子信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以才荐才,选聘国内外行业顶尖人才作为荐才专家,每年帮助企业面向全球引荐“卡脖子”技术、“高精尖”等领域的高端人才。探索以奖引才,实行“揭榜挂帅”,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企业参与联合技术攻关,吸引顶尖人才。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引进培养工作。支持企业在海外布局实体化创新平台,就地开发利用海外高端人才。
二是着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突出经营管理实践,在实践中锻炼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要加强科技攻关和项目锻炼,完善首席科学家、技术带头人等制度,利用“院士工作室”、重点实验室等探索名师育才。高技能人才培养要利用劳模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通过技术培训、“以师带徒”、技能大赛等方式持续提升职业技能。注重培养青年人才,分层组织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成长计划和领军计划,形成青年人才阶梯式培养体系。引导企业对重点人才实行递进式培养,有计划地安排能力实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担任重要技术职务、领衔科研项目,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为载体,组建以青年科技人才为主体的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热情。注重岗位历练,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困难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广泛开展企业内部轮岗和外部挂职交流,加强青年人才资源储备。
三是积极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创新平台。结合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分门别类,建设一批创新型人才培训基地,促进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推动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手构建大科研机制,积极盘活高校、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汇聚各类人才的智力支持,培养发现高素质的原创型人才、善于在集成创新中系统管理的组织型人才、善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学研联盟。引导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鼓励创新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或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鼓励企业探索建立适合原始创新人才的科研项目支持机制,产出更多“从0到1”的原创成果。
三、要以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有效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作为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中央和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具体到人才工作中,应充分体现市场化导向。
一是健全差异化、市场化的用人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在竞争类市管企业先行试点,在竞争性领域子企业层面全面推开。按照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在主业处于完全竞争领域、管理规范的竞争类企业及其子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搭建多层次、市场化人才引进平台,有效发挥猎头机构掌握的高端人才资源,网络招聘平台的广大受众面和影响力,校招平台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为企业提供猎头、社招、校招全方位的人才引进服务。推进用工市场化,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提高人员配置效率。
二是完善精准化、多样化的激励机制。强化业绩考核和激励水平的“双对标”,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等完善薪酬分配机制,真正实现员工收入能增能减。支持国有企业对核心关键人才实行差异化薪酬,其所需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可据实在工资总额基数外单列。对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加快落实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对具有创新要求高、当期收益不确定等特点的国有企业,支持建立更具灵活性的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企业,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用足用好限制性股票、股权和分红激励、股票期权、超额利润分享等各种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探索建立跟投机制。完善任期激励与延期支付等约束举措,实现激励和约束并举。
三是探索标准化、制度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人才分类评价,经营管理人才注重政治品格、专业素养、价值贡献、品行操守;专业技术人才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防止“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高技能人才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评价人才,科学设置岗位职级和专业职级体系,制定明确的评价流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逐步实现企业评价体系和社会化、市场化评价体系协调统一。优化绩效考核办法,突出价值贡献的考核导向,加强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职位晋升、岗位调整、教育培训和荣誉表彰的挂钩力度,增强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
四、要不断提高人才基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是坚持人才资本优先投入。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所需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建立高层次和重点紧缺人才投入优先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工作投入预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开发。
二是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在各级企业集聚一支能够持续驱动业务发展、激发组织活力的高素质人才工作者队伍,打造有温度的人才之家;通过培训交流、开展调研、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沟通共享,提升人力资源专业管理水平。
三是推进人才管理信息化。有重点、分步骤地探索建立市国资系统人才数据库,推进人才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实现人才信息实时更新、动态调整;鼓励企业加大人才信息化投入,建立完善人才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和人才信息大数据,实现落实组织在线、员工在线、管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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